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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从别人手里买二手房,你真的懂吗?

发表于2015-04-02

   前天一伙计找我来诉苦,说是买了套二手房子,很多实在性的东西木有看清,现在后悔了,总觉得吃亏了,肠子都有悔青了。唉,真不是我说,都强调多少遍了,怎么还是这样犯迷糊呢~


   二手房交易,往往只有几天或一两个月的短暂交易过程。而买房总归是一件大事,二手房交易由于牵扯到房屋产权,而且交易方是个人,因此与开发的商品房有所不同。为保证处于不利交易地位的购房者的利益,有效回避潜在的购房风险,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有很多。


   在二手房交易中,往往只有几天或一两个月的短暂交易过程。而买房总归是一件大事,二手房交易由于牵扯到房屋产权,而且交易方是个人,因此与开发的商品房有所不同。为保证处于不利交易地位的购房者的利益,有效回避潜在的购房风险,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有很多。


1、确认房主:核实真实身份

   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买卖双方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购房者核实房主的身份、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尤其是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以防止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进行欺诈,最大限度地规避资金风险。房产交易属于大宗交易,买卖双方都希望交易过程安全稳妥,最有效的方法是委托专业律师验证卖方方的真实身份,确认房屋产权无纠纷,对交易行为进行制约。


2、交付定金:了解清楚后交定金

   没有了解意向购买的二手房的全面情况就急于交定金是不明智的。因为按照合同约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定金是不退的。所以,除非自己对该房的情况了解,否则就不要急于交定金。毕竟现在是买方市场,好房子也很多,没有必要那么急于成交。


3、爱屋及乌:全面衡量

   很多人在看房时都容易犯一个错误——只关注某一方面而忽视了其他方面,这在选购二手房时是一定要避免的。如遇到价格、喜欢的复式结构,却忘记了测量一下上下两层的;看中小区的良好景观却忘记了超高物业费给自己带来的压力……作为购房者应该时刻保持冷静,只根据片面的喜好买房是要不得的。


4、前期费用:是否结算清楚

   房屋是否有历史遗留问题,如欠费或相应协议,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交接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如果是公房交易,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也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附属设施:验收不忘记录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等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被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抑或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6、付款过户:明确操作方式

   购买二手房付款方式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一般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贷款两种方式买卖双方的规避风险意识形成了“卖方不愿先过户,买方不愿先付款”的交易现状,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可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而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为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


7、迁户延迟:慎约时间责任

  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这时,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鉴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买方对户口迁出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


8、违约责任:约定偿付时间

   这是买卖双方比较关心的合同条款之一。虽然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主观上都希望能够履行义务,顺利完成交易,但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而导致违约行为的产生。为了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签署合同时就要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实践中,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一般都有明确的条款注明,但对于偿付时间却没有具体约定,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合同中应加入“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9、补充协议:空白处不留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统一添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表示写明,以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发表于2015-04-02

谢楼主分享,么么哒

发表于2015-04-03
也得说实话啊,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从别人手里买二手房,你真的懂吗?”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04-03

我还真看不懂诶

发表于2015-04-03

感谢分享  这两天正好要看看二手房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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